学校向学生推销学习电脑 专家:实质上是强迫
学生家长收到的宣传资料。 陈勇 摄
近日,长沙县跳马乡德元小学一些学生家长收到了孩子从学校带回的宣传资料,上面写着“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特推荐学生使用‘思创同步掌上学习电脑’”。学校向小学生和家长推荐价格不菲的学习电脑是否合理?已有多少学生响应学校推荐购买了这种学习电脑?昨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多数家长信“老师推荐的”
家长刘志华告诉记者,前几天,在德元小学读三年级的孩子放学后,带回一份思创全能同步掌上学习电脑的宣传资料,“电脑款加上资料卡费,一共 268元。”根据介绍,该学习电脑是“一款融学习机、点读机、电子词典、计算机、mp3、复读机、录音笔、u盘八大学习工具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
在刘志华看来,这些功能或许都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它上面写着“唯一获得教育部及众多省市教育厅局联合向全国小学生重点推荐使用”。资料上还缩印着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与长沙市教育技术装备处的“红头文件”,即《关于推荐使用〈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函》和《关于推荐使用〈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的意见》,落款日期分别为2008年9月26日与2008年12月28日。
虽然宣传单上注明“该学习电脑订购以自愿为原则”,但接受采访的多数家长都表示,只要是班主任老师推荐的,“一定会给孩子买”。
老师称每台电脑25元回扣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德元小学校长游亮山。他说,学校向学生推荐学习电脑经过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且学生百分之百属于自愿购买。“因为思创学习电脑在教育部门有备案,并对小学生有辅助性学习作用,所以学校推荐给了学生。”游亮山解释说。
据游亮山介绍,德远小学150名学生中,不少已经购买了学习电脑,且正在使用,“效果也不错”。不过,他承认,个别已购买的学习电脑出现了质量问题,但“正在进行技术处理或更换”。对于部分家长质疑校方存在“吃回扣”的可能性,游亮山给予了否认。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则承认,“每推销一台学习电脑,老师可提成25元,校方可能还有提成。”
省教育生产装备处与市教育技术装备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曾出具过相关的“函”与“意见”,但“只是推荐使用,且要求遵循‘自愿’原则”。
专家认为“学校推荐”是强迫
对于此事,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心理学博士唐海波教授表示,从客观角度分析,学校、老师可以通过这种手段从中获取一定利润;假如这种学习电脑真的可以给孩子学习带来帮助,那么也应该是商家直接向家长做推广,告知家长在哪里可以购买此产品,由家长自愿购买。
唐海波认为,商品推广行为不应该在学校进行,老师也不应该提倡,因为这样可能促使学生之间形成一种攀比心理,看到别人买了自己也要买。“虽然有说明是遵循自愿购买的原则,但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自愿,而实质上是一种强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