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青少年成长训练营╠╠国学营家长协议书
家 长 协 议 书
甲方: 北京大学中国青少年成长训练营组委会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_______的父母/监护人)
甲乙双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之上,就2010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学生 (以下简称乙方子女)参与甲方组织的“北京大学中国青少年成长训练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关于课程和活动
(1)甲方负责提供训练营的所有师资力量,根据训练营行程,组织实施各类训练课程及讲座,安排营员完成各类参观和训练活动,同时负责营员在训练营期间的生活管理工作。
(2)训练营中的课程由专门的任课教师和训练师担任。
(3)甲方将在营员完成训练后为乙方子女颁发 “北京大学培训证书”。
(4)在不减少活动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训练营期间的课程和活动的前后顺序进行适当调整。
(5)对于训练营营员在参加本训练营行程期间由甲方所拍摄的照片、录影等作品,甲方将视为已获得此作品的使用权。
2、关于伙食和住宿
(1)甲方负责营员在活动期间享有健康、适量和平衡的饮食。
饮食标准:专业厨师,营养师配餐,实行分餐制,每天均有水果和汤(景点标准另定);无论外出或在营地,甲方均保证营员享有充分的饮用水。
(2)甲方负责营员在活动期间享有安全舒适的住宿条件。
3、关于纪律
(1) 乙方应遵守训练营的日程安排、纪律规定和其他合理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训练营规定导致的后果。
(2) 乙方子女在本训练营中应严格遵守北京大学中国青少年成长训练营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承担乙方子女违反训练营规定导致的后果。
4、关于安全
(1)外地学生到京参加训练营,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后安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制度考核、人员配备、加强监护和投保保险等工作来确保乙方子女在训练营中的身心安全。
(3)甲方确保营地的环境安全,甲方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将执行严谨的安全预案,确保营地24小时保安巡逻值班,并隔时查岗。
(4)组委会为将每位营员办理“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学训练营保额为220000元人民币。
(5)甲方享有对营员健康状况的知情权,乙方须确保乙方子女在参加本训练营之前未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类疾病、心脏病等不适宜参加集体活动的疾病,如有特殊情况需照顾须在报名表上特别注明营员的健康情况,协助甲方提供有效的照顾。
(6)甲方随队队医将负责处理营员的一般性医疗保健问题。经队医确认需送医院治疗的,甲方负责将营员送往附近医院并垫付医药费,乙方须在训练营结束乙方接走乙方子女之前如期归还甲方所垫付的医药费。
5、关于训练营发放物品和学生携带物品
我们将赠送给营员:
(1) 一本训练营营员手册。
(2) 北大学习包 北大校徽 弟子规书 活动光盘 营服 营帽
营员还需自己准备:
(1) 必带品:报名时请携带两张两寸个人免冠近照;个人生活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品及护肤品)、旅游水杯、舒适旅游鞋、阳雨伞、拖鞋、小背包等。
(2) 可带品:少量零用钱、自己喜欢的书籍、小型乐器等
(3) 不建议携带品:手机、相机、dv、首饰等贵重物品,以免丢失,若一定要带,请提前将贵重物品清单交给辅导员或者营长备案,并同意交给辅导员管理物品,否则训练营不对物品遗失负任何责任。
(4) 禁止携带品:游戏机、笔记本电脑;刀具或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关于探访和联络
(1)为确保乙方子女全身心投入训练营活动,锻炼乙方子女的独立能力,我们不建议乙方在训练营期间探望子女,若乙方需探访,须事先和甲方营长联系并征得同意。
(2)训练营期间,甲方将提供训练营营长和乙方子女所在营队的辅导教师的电话,乙方可在教学、活动之外的课余时间电话沟通了解乙方子女的情况。
7、关于接送营员
(1)在给子女报名的时候,乙方须填写身份证或出生年月日或护照号码
(2)训练营结束,乙方须凭本人身份证接孩子。
(3)如乙方委托他人接孩子,需提前以文字方式说明。
8、关于活动费用和退费
(1)本届国学营费用包括行程中规定的在京吃、住、行、学习、参观、活动、资料、纪念品等有关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训练营的全额费用。
(2)乙方保留因自身原因或对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满而退营的权利,原则如下:
开营前一周内提出退学申请的,扣除手续费500元后退还余款;开营后3天内书面提出退学申请的,每天扣除营款总额的20%后退还余款;开营第4天起提出退学申请的,不退还任何费用。
(3)如果甲方因总活动人数不足40人等甲方原因取消本次活动,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乙方已经交费,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费用。
9、关于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震、风暴、水灾等人力不可预测和抵抗的灾害,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将终止本协议并不要求对方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
10、相关事宜
(1)协议自乙方子女参加训练营开始至训练营结束时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北京大学中国青少年成长训练营组委会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