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暂无课程
  •  
  • 暂无课程
  •  

    联系我们

      北京大学创立于1898年,是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北大的精神体现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北大这次主办的训练营自然从学生的修身开始:所谓七日之别,儿女归时;
    您的位置:北京大学 >> 学校动态

    要为孩子安全做好准备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率:    发布: 2010-6-12
     近来频发的恶性校园事件,让世人震惊。继上月福建南平“3·23”凶杀案后,4月12日又发生了广西合浦凶杀案,多名天真可爱的小学生,命丧歹徒之手。行凶者的残忍固然让人极度痛恨,但那些无辜花季少年的生命,已是无可挽回地逝去了。亡羊补牢,我们有必要认真检讨一下在保障孩子人身安全方面的得失,让这样的悲剧少些再少些,最好永远不要上演。

      最新一期《三联生活周刊》说了这样一件事,一位正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内某大学教授应邀回国参加一个会议,就把读高中的儿子一人留在美国。当这位教授正在国内开会时,突然接到儿子打来的越洋电话。原来这位教授回国之事,被儿子无意中告诉了同学,同学的家长立即报警。于是儿子被指定安置在另一社区。很快,社区管理员给这位教授打来电话告之: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回美接受调查,否则将以虐待罪起诉。教授在电话中反复说明会议如何重要,一时赶不回来,对方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告之:记住,任何情况下,孩子的安全最重要。

      根据美国未成年人监护的有关法律规定: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如监护人监管不当或不力,可指定机构或人员代为抚养,并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甚至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法律假设”,即假设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思考和生存的能力,是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需要保护。

      著名公益律师郝劲松就认为,“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当学校门口的学生密度达到一定程度时,这个场景会给凶手一个心理诱因。”在福建南平,如果那所学校每天都能及时让孩子进入校园,那场悲剧或许是可以避免的。

      两起校园凶杀案发生后,很多人大声疾呼,希望能够建立起防患于未然的心理干预机制和对有精神病史人员的监管机制,这些都有必要。但是从根本上讲,要保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安全,给他们营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需要社会为其做“法律假设”。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了对孩子的“监护意识”,才能使孩子的安全不“留白”,校园惨案才不至于频频发生。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五层次理论,人的安全需求属于仅次于生理需求层次的第二需求。在现代文明社会更是明确界定:人人都应拥有免予恐惧的权利和自由,尤其是对最需要给予保护的未成年人而言。如果这种最基本的安全需求,我们都无法给孩子们,那就需要社会认真反思和检讨了。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以编织一道安全网。为孩子做“法律假设”,这应该是一个重要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夏令营微博、微信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 考试论坛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10 xialingying.cc all rights reserved

    热线:400-6900-650 email:px678@163.com

    中招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 04037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