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办理步骤:
各种签证申请步骤
○ 持有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者:经由申请人所在地外事办公室申请。
○ 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由本人或代理人直接向领事馆申请。
* 代理申请人范围
- 指定旅行社:团体旅游签证(个人旅游签证)、短期商务签证
- 深圳、惠州韩国商工会:商工会成员公司职员的短期商务签证
- 一般公司:该公司职员的短期商务签证、个人旅游签证
- 总公司在韩国的在华韩国法人公司或分公司:法人公司或分公司职员的短期商务签证、个人旅游签证
* 代理申请人所需资料:
- 直系亲属:户口本、委托书
- 其他:委托书(应盖有所属单位或有关机关的公章)
* 如果在中国没有企业或者分社的邀请公司不可代理申请签证
签证审查颁发需要四个工作日(根据情况,有时可能超过四个工作日),请在预定的入境日期10天之前申请。
* 结婚同居签证(f2)需要15个工作日
* 访问就业签证 (h-2) 及自愿出境确认书所有者:需要20个工作日
备注:
申请人以前被拒签过,如再次申请,则自拒签之日起2个月后可以申请。 如在其他地区领事馆申请探亲、结婚同居、旅游签证被拒签,则自拒签之日起3个月之后可以申请。
2.申请韩国签证注意事项:
○ 邀请函、签证发给认定书等签证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为3个月,务必提交原件。
○ 邀请函内容须包括邀请期限、邀请目的、邀请对象、在韩停留时间、身份及财产担保等内容,如上述内容不明确,审查时间将被拖延。
○ 韩方邀请目的不明确或申请人第一次访韩时,负责领事可能要求有关详细访韩日程计划、酒店及联系方式等附加资料,必要时为确认邀请目的而要求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