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促教育均衡 示范区每年15%教师轮岗
教育示范区内每年15%教师轮岗 我省确定首批13个示范区,省人大常委会今日审议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
迈出第一步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首批建13个示范区,区域内学校每年15%教师交流。
南京等地每年15%老师交流
据悉,省政府近日出台“江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在示范区推动教师轮岗制,按照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5%、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进行交流。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胡金波发布说,首批创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地区有: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铜山县、如皋市、灌南县、洪泽县、盐城市盐都区、扬州市邗江区、丹阳市、靖江市、泗阳县。在示范区内,除试验教师轮岗制外,还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科学的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体系,引导社区、家长及有关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等。教育厅基教处马斌处长表示,目前教师轮岗年限尚未确定,还需经过调查及论证。
对于教师轮岗这一热点话题,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胡金波认为,教师流动是国际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现代化国家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普遍做法,其立论基础是公共财政的均等化。目前,着眼于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推进教师合理性流动已经势在必行,并且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江苏目前在推动教师合理流动方面还处在探索实践阶段,苏南、苏北、苏中将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从省情、市情、县情出发,经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以形成科学的制度设计。
胡金波表示,具体如何推进教师合理交流和流动,将按照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会同人事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具体办法,不搞一刀切。在全省层面上的统一部署还要等探索后形成具体指导意见。
免费师范生有望延伸至本科
本报日前报道,今年江苏免费师范生试点放在五年制师范阶段,从全省初中男生中选拔300人学习幼儿师范专业,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分配工作。省教育厅师资处樊增荣处长在发布会上解释说,原则上要求这300名男生毕业后回生源地所在的区(县)工作。
今年免费师范教育试点工作在中招阶段,将来有没有可能延伸至省属院校的高招,面向高考的考生呢?樊处长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表示目前省教育厅已有此打算。
关键词1:流动制度
校长同校连任不得超六年
“ 在借鉴日本、韩国以及兄弟省市的做法,结合义务教育实际情况,以及听证会陈述人、旁听人提出的相关建议和社会公众意见,《办法(草案)》明确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流动制度和校长任期制度。”《办法(草案)》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组织本行政区域公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一定年限的,应当流动。学校校长任期三年,在同一所学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