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林秀王夏令营小编首先引用完整的FIBA2008发布的篮球规则其中关于“走步”的规则定义,也就是“带球走”的违例规则定义如下:
第25条 带球走
25.1 定义
25.1.1 当一个队员在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是双脚超出本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是带球走。
25.1.2 在比赛场上正持一个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的时候为旋转(合法移动)。
25.2 规定
25.2.1 对在场上接住活球的队员来确立中枢脚:
·双脚站在地面上的时候:
一脚抬起的瞬间,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移动时:
如果一脚正触及地面,该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该队员双脚若是同时落地,一脚抬起的瞬间,则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该队员一脚落地,于是该脚成为中枢脚。如果队员跳起那只脚并同时落地停止,那么,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25.2.2 对在场上控制了活球并已确立中枢脚的队员的带球行进
·双脚站在地面上时: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但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移动时:
传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并一脚或双脚同时落地。但一脚或双脚抬起后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停止时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哪只脚都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一脚或双脚可提起,但在球出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25.2.3 队员跌倒、躺或坐在地面上
·当一名队员持球跌倒和滑行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获得控制球是合法的。
·如果而后该队员在持着球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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