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营首页 城市
首页 > 学习资料 > 小知识 > 金融理财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金融理财 | 发布时间:2015-06-03 | 点击量:
摘要: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多为掌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基层农村干部。
 
  另外,这类案件往往涉及的人员较多。有的是经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有的是经上级领导同意或默许的。有的是直接策划、指挥者,有的是动手捆绑、奉命看守者。
 
  因此,处理时要注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其中的直接责任者和出于陷害、报复和其他卑鄙动机的人员。对其他人员应实行区别对待,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聚众”,一般是指聚集二人以上。
大家都在关注: HOT!
 

扫微信二维码,实时关注最新冬夏令营动态

  • 开心冬夏令营微信公众号
    开心冬夏令营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开心夏令营小程序二维码
  • 开心夏令营顾问扫码咨询
    开心夏令营顾问扫码咨询

阅读上一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

阅读下一篇:非法集资怎么判刑

热门主题

  • 小学生夏令营
  • 军事夏令营
  • 体育夏令营
  • 心智夏令营
  • 游学拓展夏令营
  • 英语夏令营
  • 青少年军事

    青少年军事

  • 巨人学校

    巨人学校

  • 世纪明德

    世纪明德

  • 北京酷学酷玩

    北京酷学酷玩

  • 上海121

    上海121

  • 青少年军事
  • 巨人学校
  • 世纪明德
  • 北京酷学酷玩
  • 上海121
扫码微信小程序
领取更多优惠券,
报名方便更快捷!

常见问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
报名更优惠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方便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294号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30号双天大厦5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