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大学是履行兵役义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2.是增强大学生国防观念,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爱国热情、继承和发扬中国解放军优良传统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84年5月31日 通过,1998.12.29修正)四十三条: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四十二条: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各级各类院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