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心夏令营发布时间:2012-2-15 9:05:39
近期,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手续有新规定。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境外人员留意相应变化,以方便办理出入境证件。
另外,常住境外人员住址如有变更,还应在重新申报住宿登记后10日内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常住地址变更手续。
自2008年12月1日起,持“学习”事由居留许可和6个月以下“f”签证来沪就读的境外人员,如迁入地区居住或变更地区住址的,在办理住宿登记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校外住宿登记审批表》。
境外人员如需了解相关规定,可拨打28951900咨询热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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