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心夏令营发布时间:2011-2-25 10:11:12
日本旅游 观光 签证
附件说明: 日本入境 签证 申请书
2008年3月1日开始新的中国公民家族型观光。
1.中国公民赴日家族型观光
制定中国公民以观光为目的,赴日团体观光、3亲等以内的家族2-3人赴日旅游。
只限以观光为目的的参团者并制作在日本是15日以内的逗留日程。
以商务,探亲访友为目的参团者不能参加。
2.管辖区域
(1)
日本驻华大使馆(北京):除以下各地之外的所有地区
(2)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
(3)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
(4) 驻重庆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5)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大连市除外)、吉林省、黑龙江省
(6) 常驻大连办事处:大连市
3.申请手续
希望参加本制度规定的旅行社的中国公民,须通过中国国家旅游局指定,且持有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许可的中国各旅行社进行申请。
有关 签证 手续,由指定旅行社代为申请,故 签证 的办理及领取均无需参团者直接办理,有关详情请向各旅行社查询。

热报线路top10
相关热门文章
网站导航
2014品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