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签证:
1,机场过境签证,允许持签人在不进入申根国家国境的情况下自由经过申根国家机场的国际区域。
以下国家在过境丹麦机场时需要机场过境签证:
阿富汗,孟加拉,刚果(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加纳,伊朗,伊拉克,尼日利亚,巴基斯坦,索马里,斯里兰卡,除非他们持有欧盟国家,欧盟经济区,美国或加拿大的居留许可并且在过境时仍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期。
请注意,印度人持有有效的在欧盟、欧盟经济区、美国或加拿大的居留许可,则不需要机场过境签。
2,过境签证,是帮助申请人经过一个或多个申根国家而到达申根区以外的另一个国家。
请注意,申请机场过境签证和过境签证所提交的材料与短期签证的材料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办理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签证,需要到丹麦使馆来递交签证申请。